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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专项选聘博士研究生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0 13:0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等有关规定,现决定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选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均可报考。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表详见《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2024年专项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学位的要求。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此类人员的毕业时间以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2.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可选择《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限制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3日之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10:00至2024年9月2日17:00,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提交。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4.证明报考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考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且能提供证书原件、证明等材料以备资格复审。如弄虚作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报考者报名成功后,选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报考者上传资料为依据,不符合选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将实时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者注意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或重新提交。
 
  四、线上面试
 
  (一)进入线上面试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进入线上面试环节。
 
  (二)线上面试时间:计划于2024年9月上旬开展,具体时间和操作指引另行通知。
 
  (三)线上面试由固定题目和考官追问的形式相结合。线上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报考者从高至低排序,按拟聘人数5倍确定入围线下面试人选;若参与线上面试的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的,则该岗位线上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均入围线下面试。
 
  (四)报考者需提前准备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保持电话和网络畅通,按规定时间参加线上面试。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线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线上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线上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入围线下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线下面试资格。
 
  因报考者放弃线下面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线下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该岗位线上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线下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线下面试
 
  计划于2024年9月中下旬在深圳市进行,线下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将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体检地点安排在深圳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并通过短信通知报考者。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进入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将进入考察环节。由选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由选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因报考者原因自选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选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选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将联系区住建局、区物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优先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或周转房。
 
  (三)此次聘用人员建立干部成长档案,由区委组织部、聘用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养、跟踪培养,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胜任岗位的,将视情况进行岗位二次分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表现特别优秀、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视情况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择优调任为公务员。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选聘过程中违反选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报考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需在本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55-2522812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755-83568810。
 
  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