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历筛选、资格审查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5:1。根据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结果,各岗位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笔试人选。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时,将按照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提交资质存在虚假信息者,将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内容: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正反面扫描件(若尚未取得以上证件,可提供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境)外学历人员此项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尚未取得以上证件,可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4)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
(5)回避原则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三)笔试
1.笔试题类型
行政能力测试(闭卷考试)。
2.笔试形式及时间
(1)采取线上笔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
(3)若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明确放弃参加笔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当天,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5倍时,将按照最低笔试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笔试作弊行为者,成绩视同零分。
(5)笔试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笔试通过人员。
(四)行为风险测试
1.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行为风险测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行为风险测试。测试前及测试当天,若测试人选明确放弃参加测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测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测试。递补后仍然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时,将按照面试开考比例3:1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行为风险测试为线上测评,测试结果作为面试参考。测试时间为4月28日-4月29日期间,具体时间及要求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参加行为风险测试人员。
(五)面试
1.参加行为风险测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为4月28日-4月29日。面试地点在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前及面试当天,若面试人选明确放弃参加面试或未按要求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递补后仍然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时,将按照面试开考比例3:1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递补人员面试前须参加行为风险测试,递补人员面试可采取线上面试形式。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对应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试通过人员。
(六)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
1.考试通过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其结果将作为拟录用的前提条件。
2.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或经院校毕业生工作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相关奖励证书等材料。复审发现与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察(招录)资格。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人选须提供《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招录人员考察表》(附件4)及中国人民银行或地方政务服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记录》。
4.体检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和详细地址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企业负责。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根据应聘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
6.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期间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人员主动放弃的,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前将不再补录。
(七)公示